全球氣候變化與台灣
人類活動使大氣層內溫室氣體不斷增加,因而造成地球的暖化,已是無可質疑的事實。我們已經看到人類活動的後果:自從有溫度記錄的150年來,其中最熱的10 年,出現在過去12年裡。從1990年至今,全球海平面已經上升10到20公分。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氣候變化報告指出,到本世紀末,海平面有可能再上升90公分,氣溫也可能再上升攝氏5到6度。台灣的環保署估計,到時候將有200平方公里土地被淹沒,造成居民流離失所,農業與工業產出也將嚴重受損。台灣或許覺得自己可以做的很有限,或認為問題的根本在其他國家。但事實上,每位台灣人民平均每年製造1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這個數字高過於德國、日本和英國。整體計算,台灣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佔全球1%。
台灣和台灣人民是”有能力”作出改變的 。但是台灣存在許多反對的聲音,認為環境保護不應該以經濟成長為代價,他們主張台灣亟需新的製造業投資,以因應工作機會外流大陸的壓力,而環境保護只是次要的議題。但英國的經驗顯示,情況不一定是這樣的。自1990年起至今,英國已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近15%,我們已設定在2050年以前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0%的目標。而從1990年至今英國經濟成長達35%,是我們經濟穩定成長的最長、受雇人口最多的時期。如果要達到減量60%的目標,我們估計在同一時期的經濟成長只會減緩最多6個月。
事實上,溫室氣體減量可以創造新的工作機會和商機。從2001年到2004年間,英國環保產業創造了23萬個新的工作機會,共有1萬家新公司成立。在歐洲目前更有2百萬人在環保產業工作。率先降低排放量的企業也可以從中獲益。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─英國石油減少了10%的溫室氣體排放量,同時也節省6.35億美金的企業支出。IBM成功地減少了60%的排放量,其中超過一半是來自使用簡單的能源節約措施。在每桶原油70美金的價格下,這些節能措施不僅有經濟、更具有環保效益。從這些經驗來看,二氧化碳減量確實可以創造雙贏的結果-企業可以”增加”獲利,而環境也因此可以受惠。
我們不能坐視不管。在歐洲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是一項大生意,2005年在歐盟就有3.5億噸的溫室氣體被交易完成。中國已經採取漸進式措施去對抗全球氣候變化。在大陸投資營運的台灣企業也將受到影響。當溫室氣體交易增加,能夠有效率控制溫室氣體的企業,可以從販售他們的二氧化碳排放額度獲利。在英國將近一半的溫室氣體排放是由民間部門所產生,包括家庭和道路。所以英國政府將重點放在提升能源效率,尤其是新建築物和與汽車工業合作降低車輛二氧化碳排放量。而一般民眾也需要改變日常生活的行為,如多步行、多騎腳踏車、多使用公共運輸、少搭乘汽車和飛機。台灣在這方面的計畫如大量投資捷運系統、高速鐵路、公車和腳踏車專用道等,令人相當印象深刻。
要能有效的因應氣候變化的問題,需要政府制定正確的政策架構。台灣的立法委員和行政部門有機會及早朝兩方面努力。第一,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即將在秋天開始的立法院新會期進一步朝野協商。英國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是非常正面的,倫敦市區許多有名的地標建築物都是由再生能源來供應電力。立法院如果能儘早通過再生能源法案,將使得企業能夠有信心去規劃能源使用,也可以展現台灣在這項重要領域上的國際領導地位。在國際原油價格不斷攀高時,這項法案也可以使台灣將能源供應多元化,確保能源安全。
另外,雖然台灣的行政部門已經考慮要求新的投資建設案,需在環境影響評估中加入二氧化碳排放量評估,但沒有設立具體的目標。事實上,設定排放量目標並不會阻止新開發案,在英國還是有持續投資能源密集產業,如石化和液化天然氣工廠。長遠來看,明確的目標會使得決策更容易,更能鼓勵有獲利潛力的開發計畫。這目標也是給企業和社會大眾的明確訊號,向世界昭告台灣對溫室氣體減量的決心。
對抗全球氣候變遷不僅是必要,更是符合商業利益的選擇。台灣的領袖們有大好機會率先做起。
太陽能提供用電